瑞宝勋章

1888年日本制定的勋章
瑞宝章,日本于1888年开始制定的勋章。国家以在公共事务有功劳者,长年从事公务者,功绩受到推举者为授与对象。

简介

明治21年设瑞宝勋章。瑞宝章不同于旭日章。瑞宝章的授予范围比旭日章要宽泛,军人,官员,多年从事公务活动的“有功”人员,2003年又扩大为外国人为日本国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也可获得。有点像长期服役勋章。为了表彰对社会发展和行业进步有突出贡献人士,日本内阁府赏勋局每年春、秋两次(春季是每年的4月29日,秋季是每年的11月3日),以天皇的名义授勋。[1]
瑞宝章

制定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