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专区

位于浙江省东部
宁波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已撤销的专区,成立于1949年,初名为浙江省第二专区,同年更名为宁波专区。专区作为省级派出机构,不同于地方行政区。宁波专区在其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辖区调整,最终在1970年撤销,改置为宁波地区。1983年,宁波地区被撤销,其下辖的县级行政区划归宁波市管辖。

历史沿革

1952年10月22日,宁波专区辖[yín]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定海象山上虞新昌嵊县宁海及庵东盐区。
1952年6月6日,宁波专区辖县十二,即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象山、上虞、新昌、[shèng]县、宁海、定海和绍兴县
1954年6月1日,宁波专区扩大为十三个县一特区,即鄞县、余姚、慈溪、镇海、奉化、上虞、新昌、嵊县、宁海、绍兴、临海、天台三门和庵东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