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袍

人民法院“2000式审判服”中制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袍简称法袍,是人民法院“2000式审判服”中重要制服,它的设计是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法官穿法官袍审理案件,象征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理性判断力,象征着法官恪守始终遵循法律并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承诺。
法官袍与寻常人所穿服装大有差异,它是由国家统一制作、配发给有一定身份、从事特定职业之人。

简介

西方国家头戴假发、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显渲染着一种类似于神职人员的神圣色彩和“法权神授”的权威感。诚然,身披法官袍的法官可以给人一种超然于世俗的距离感和神秘感,而这种必要的距离感和神秘感显然有助于强化司法审判权的独特性、权威性和神圣性。因而,法官袍其实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司法符号,更像是一种内涵丰富的司法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