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婚

两家互以异性家属交换为婚的形式
交换婚,当事人双方互换姊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媳的包办婚姻形式。民间称为“小姑换嫂”,或“姐妹换妻”。

概念

这种婚姻关系的形式一般出于两种考虑,一是物质基础薄弱的两家成员出于经济考虑的结果;二是为了取得两家世代友好。一般说来须两家都有儿有女。交换方法有两种:一是同时交换,马上兑现;二是成人者先行一步,同时,为未成年的那一对预订婚约,待其成年之时择日完婚。

历史

中国古代,舅姑不仅指母亲的兄弟和爸爸的姐妹,而且还是夫妇之间对同伴父母的称呼。《尔雅释亲》记载:“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妇称夫之父日舅,称夫之母日姑。”由此可见,其姊妹因交换关系,进入妻的娘家,所以称丈夫的父母为舅姑。西周时,姬、姜两姓世代为婚。在南北朝刘宋时,孝武帝的姑嫁给王偃,有个儿子叫藻,女儿叫宪源;孝武帝娶宪源为皇后,藻又娶孝武帝的姊妹临川长公主,这也是一个世婚。到唐朝,因门第之隔,高门大姓交换婚姻者更常见,辽、金、元三朝世婚之例更显著。后来交换婚无论在富豪之家还是贫苦百姓都很常见。时至今日,中国较落后的地区,因家境贫困娶不起媳妇,就用交换婚的形式娶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此种陋习必将随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