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所

清代宫眷死后停灵的处所
吉安所是清代宫眷死后停放灵柩的处所,[3]位于北京市景山东街吉安所右巷10号,[2]清乾隆九年(1744年)在明代司礼监旧址上建设而成。[1]
在明代,吉安所是司礼监的办公地点,[2]清代废除司礼监,[4]在旧址上建造了吉祥所,共有殿宇、门座等建筑一百三十五间。[1]民国初年改称吉安所。[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聂荣臻元帅曾在吉安所居住,2004年,吉安所进行了全面修复。[2]
吉安所现为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

历史沿革

在明代,吉安所是司礼监的办公地点,司礼监是内廷的重要机构,负责管理皇城内的各种仪式、刑罚、监管,以及长随、差役、听事等各类职务,还负责关防门禁、催促监督供应等事务。由于明代帝王重视内侍,宦官的权力很大,他们不仅管理内部事务,还负责处理内外奏章,以及御前勘合、批红等事务,所以司礼监的规模大,有静乐堂、安乐堂等设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