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政府的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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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民政厅,为陕西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法规草案、政策和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省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
行业协会
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