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七起义

于七起义
于七起义,即明末清初胶东农民起义,其核心领袖为于七,因而称为“于七起义”。满清入关后执行残暴的民族压迫政策激发了农民运动的萌生,在胶东一带,于七先后两次率众起义抗清。是清初农民抗清斗争中规模较大的地方性起义。

于七简介

于七 (1607一1701) 本名乐吾,山东栖霞唐家泊村人,抗清英雄。生于明万历三十五年,初字小喜,后改为孟熹,因在同胞十人中排行第七,故称于七。于七出生在栖霞一个非常特殊的殷富之家。祖父于进表,是山东省大金矿主,栖霞巨商,登州府富豪,胶东武林名人,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资本家。于七的祖父于进表为管理金矿,从蛇窝泊村迁到牙山西麓的唐家泊村。父亲于可清,绰号‘草上飞’,明末曾充防抚铺兵,为明朝的武将军,明崇祯二年,与入侵腹地的后金军作战,殉国在保京战场。于七的外祖父戚继光,是中华历史名将。母亲戚颜君,是戚继光的长女。

起义过程

处在明末清初、社会动荡阶段,于七和兄弟于六广泛开展社交,结交武林中人,劫富济贫。不过他们抢劫也是有原则性的,比如打听到有富家大户时,于七先独自登门拜见,如果对方拿出所有钱财粮食,他就取一半,给对方留一半。相反,如果对方吝啬耍心眼,就别怪于七不客气了,他会用武力拿走所有家产。久而久之,于七的名声越来越大,投奔者也越来越多,1650年,于七以淘金工为主体,联合胶东各县农民起义武装,发动了胶东第一次农民抗清起义,他率领千人进攻宁海州(今烟台牟平区),将知州刘文琪枭首示众。当时满清政府暂时无暇顾及,让当时登州知府张尚贤出面,采取怀柔政策,招抚于七为栖霞把总(明代及清代前中期陆军基层军官名)。有了这个身份,于七可以更方便聚集人脉、扩大武装力量,他当时结交了一批“复社人员”,比如栖霞郝晋莱阳的宋番宋琬兄弟、宋继澄父子,还有即墨黄培等等,只等时机成熟,来一次更大规模的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