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政府制定公布的学校系统
壬子癸丑学制是国民政府于1912年9月至1913年8月颁布的一系列新的教育宗旨和教育政策、措施,由于这两年分别为农历的壬子年和癸丑年,故史称这一学制为“壬子癸丑学制”。[1]
壬子癸丑学制分三段四级,整个学制的修业年限为17-18年。[2]初等小学四年,高等小学三年;与高等小学平行的有乙种实业学校。中学校四年,与中学平行的有甲种实业学校。师范学校为五年,分预科一年,本科四年。大学预科三年,本科四年或五年,大学院不定年限。高等师范与大学平行而程度略低,分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所一年或两年;专门学校与高师相当,分预科一年,本科三年。[3]
壬子癸丑学制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为教育宗旨,[2]初等教育阶段不分设男校女校,设立专门的女子师范和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废除读经讲经课,以学位制代替奖励科举出身。[1]壬子癸丑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对反对皇权专制主义的传统教育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2]

时代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教育开始了一系列适应资产阶级需要的改革。关于学校的系统问题,教育部曾规定了一个学校体系,并附有9条说明。1912年9月公布,称为《壬子学制》。自该新学制公布至1913年8月,又陆续颁布了各种学校规程,对新学制有所补充和修改,于是又总合成一个更加完整的学制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