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

社会学家、人类学家
费孝通(1910年11月2日-2005年4月24日),字彝江,男,汉族,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活动家。[1][3][6]他历任中国民主同盟第五、六、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第七、八、九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2][3]
费孝通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早年就读于苏州振华女校、东吴大学附属一中,民国十七年(1928年)进入东吴大学学习。[1][2]民国十九年(1930年)转入燕京大学,三年后毕业并考取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2]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并取得公费留学资格。[1][2]随后偕妻子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进行社会调查。[2][4]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夏,费孝通到吴江县开弦弓村进行社会调查。[4]9月,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社会人类学,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4]同年回国,先后在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任教。[2][3][5]在此期间,他深入社会调查并写出《禄村农田》《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等论文。[3][4]同时,他投身反对内战和独裁的民主运动,并加入中国民主同盟[3][6]1947年到清华大学任教。[1][2]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费孝通参加了对西南民族访问及民族识别工作,并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历史系教授。[4][7][8]1955年,他入选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5][9]次年被任命为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并参与启动了社会学重建运动。[10][8][11]随后的“反右派斗争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断了社会学重建进程,费孝通也遭到批判。[2][12]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落实,他受命主持重建社会学工作。[4][11][13]他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3][4][11]1983年6月,费孝通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14][15]1985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6][17]1987年1月当选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3][18]1988年4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3][19]在此期间,他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创办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1][4][13]同时继续深入全国多地调研考察,提出一系列思想理论和社会经济发展建议方案。[20][21][22][23]2005年4月24日,费孝通病逝,享年95岁。[3]
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代表作品有《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1][2][4][5]他提出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5][13][24][25]他提出的多个区域经济发展思路建议,为推进中国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2][3][6]费孝通先后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赫胥黎纪念奖章”和“大英百科全书奖”等。[2][3][13]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