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映汉

清朝的官员
张映汉(1753-1830),号筠圃,清海丰县城里村(今无棣县无棣镇城里村)人。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中举,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中进士。先后出职任户都四川司主事广西员外郎,后升云南司郎中。

生平经历

张映汉任现审处总办时,有一满人要谋夺民产,张映汉审理清楚后,把民产判归原主。总理偏袒满人,张映汉把审判意见向他递交了三次,他都没有批。隔了一天,张映汉仍然把原稿呈上,总理无奈,只得签字。张映汉回到衙门,立即将批文发出。这时民产原主已向都察院提出控告。总理听说后,连夜派人到衙门催办,原来批文早已发出半天时间。从此总理才对他改变了态度。
有一年湖南苗人聚居区发生动乱,张映汉奉命到军营办理公务。他与随行人员沿着山路通过苗人聚居区域时,苗人施放火器,弹丸从他们身边飞过,同行的人有的惧怕畏缩不前,有的惊吓失禁,而张映汉毫无惧色。因功补授衡永道道员。嘉庆五年(1800年)因主持科举考试出现失误被免职。湖广总督姜晟爱惜其才,遂奏请发川楚军营效力。当时川楚白莲教起义尚未平息,总督委派张映汉到军中负责粮草供应,因办理得当,简任湖北粮道,后升任山西按察使、湖北布政使。
为官十数载,张映汉深知为官不易,而做个让百姓信服、让上司认可的清官良吏更难。他所作的一首《新妇词》,习拟汉乐府,以新妇作喻,叙说为官之难,日夜操持,岁月无华,寄人篱下,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