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关

日本设立的海关机构
日本海关(英文:Japan Customs),是日本设立的海关机构,其总部为“日本海关及关税局”,隶属于财政部。其主要有三大职能:1、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进口货物应纳的其他国内税,2、对货物流动进行监管,防止有害物品走私进入日本(如麻醉品、火器和其他违禁品),3、促进贸易便利,协调国际贸易手续,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截至2024年1月,日本海关总部关税局局长是江島一彦,审议官是山崎翼、内野洋次郎。[3][1][4]
日本海关的历史要追溯到江户时代,当时,日本仍然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长崎出岛是日本与外国连接的唯一港口。1854年,日、美两国签订《日美和平友好条约》,从此日本开始陆续向外国开放港口。1859年,日本在长崎、神奈川函馆等港口设立了“运上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等运输业务,这就是海关的前身。1872年11月28日,运上所更名为“海关”,海关正式成立,此后,海关随着贸易的增长而不断向前发展。[2]大约是1912年至1930年期间,随着经济和工业的发展,海关的组织和职能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地方港口部门和植物检疫办公室(以前分别隶属于内政部和农业部和商业部)全部划归海关管辖,海关负责与港口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务。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对外贸易主要限于南亚和满洲,海关逐渐失去了其作用,于1943年在军事当局的要求下,海关被关闭,其人员和设施由海运局管辖。随着太平洋战争结束,1946年,财政部再次接管全部海关事务,海关再次成立。1955年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进一步推动了对外贸易,日本海关重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1964年6月15日,日本成为海关合作理事会(CCC)第38个成员国,日本关税制度更新至完全符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命名法(CCCN)。之后,不断增长的对外贸易促使日本海关自身进一步重组并简化进出口文件的流程。1972年,冲绳地方海关设立。2010年2月,日本海关关税局的Sea-NACCS和Air-NACCS(进出口/港口相关信息处理系统<NACCS>)进行整合。2017年10月,日本海关关税局引进进出口报关处自由化制度。[5][2]
日本全国分为九个关区:函馆东京横滨名古屋大阪神户、门司、长崎冲绳。截至2023财年,海关官员人数为10,178人,各辖区分别设有一个总部,若干个分局、支局和哨所[6]海关法、海关关税法及临时关税法是日本海关关税政策与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条文。[3]

历史沿革

从1633年德川幕府宣布闭关锁国到19世纪中叶,日本的对外关系和贸易一直局限于中国荷兰,唯一开放的港口是长崎。1854年,日、美两国共同签订《日美和平友好条约》,这项历史性条约使得日本美国开放了下田和函馆两个港口,以便为美国船只提供燃料、食品等,这是日本加入国际社会的第一步,从此日本开始陆续向外国开放港口。[5]1859年,日本在长崎神奈川函馆等港口设立了“运上所”,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等运输业务,这就是海关的前身。1872年11月28日,运上所更名为“海关”,海关正式成立。此后,海关随着贸易的增长而不断向前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