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

中国香港地区反贪污独立执法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1]缩写ICAC),[10]简称香港廉政公署[2]或廉署,[7]是一个独立的反贪污执法机构。[9]廉政公署主要有针对涉嫌相关犯罪的调查权,[12]有对各部门及公共机构工作进行审查并提供建议权,以及对公众进行反贪污教育的职责。[13]廉政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由廉政专员领导。[14]
1842年至1973年,香港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15]1973年6月“葛柏事件”成为香港刮起廉政风暴的导火索,时任香港总警司的葛柏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超过430万元的消息被报道之后,民怨沸腾,社会矛盾空前激化。[13]1974年2月15日,廉署正式成立,[3][4]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3]廉署成立初期,有关政府部门的贪污投诉远多于私营机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廉署成功瓦解政府部门的集团式贪污,加上经济迅速发展及商业活动频繁,涉及政府部门的贪污投诉逐渐下降,而关于私营机构的投诉增多。[16]
1991年廉署率先引入录影会面室,成为香港首个使用此系统与受疑人会谈的执法机构。[17]1997年,廉署成立廉政之友。[18]2007年12月8日,廉署总部大楼启用。[2]2022年1月,廉政专员白韫六获选出任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19]2023年10月11日,廉署配合“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方向,首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办“大型基建反腐治理专业课程”,有13个“一带一路”国家的反贪机构代表参与。[20]
廉署自成立以来,先后调查了“26座公屋贪污案”“新股上市贪污案”“海外信托银行贪污案”“佳宁集团诈骗案”“名车走私案”“律政高官受贿案”“圆洲角短桩案”“上市公司贪污诈骗案”“银行经理向客户索取回佣案”“非法索取工人介绍费案”等重大案件。[8]2022年香港的廉洁程度在全球180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2位,是亚太区最好表现地区之一。2023年,在142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中,香港在消除贪污方面位列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第3名,位列全球第9名,[21]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2008年报告认为,香港能够成功遏止贪污,廉署功不可没。[22]

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