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

福建省泉州市辖县
金门县,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古称“[]洲”、“仙洲”等,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为牧马监地,五代时编入泉州属尾,1915年1月正式设县,以“固若金汤、雄镇海门”之意而称“金门” ,辖区由金门岛小金门岛(烈屿)、大担岛二担岛东碇岛北碇岛等12个岛屿组成,总面积151.656平方公里。
金门县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海域泉州围头湾与厦门湾内,屹立于台湾海峡西部,与中国大陆最近处仅2310米,位于九龙江出海口外,西与厦门岛遥望,东隔台湾海峡与台中市相望,北与泉州市晋江市相望。东距基隆198海里,东南距澎湖82海里,距高雄160海里,西距厦门18海里,距离角屿仅1.8公里,离台湾岛有210公里。

历史沿革

金门自古属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所辖,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始创县治。金门一地在同安县的历史有着重要地位,有“无金不成银”、“无金不成铜”的俗谚。

清代及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