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

境外资金货物自由进出的港口区
自由贸易港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自由港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1]
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当前保税港更多的是作为航运中心的配套政策实施,因此只有经过国家认定具备国际航运中心资质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1]
2018年12月22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召开。为做好2019年商务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做好对美经贸工作,加快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商务改革发展“八大行动计划”,加快经贸强国建设。[2]
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3]

基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