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国家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对于城市开发的商品房预售时的管理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内容全文

江西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赣建房字[1995]第19号 1995年4月18日)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