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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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国家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制定的对于城市开发的商品房预售时的管理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内容全文
江西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赣建房字[1995]第19号 1995年4月18日)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