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县

定城县
定城县,位于今河南潢川县,始建于北齐时期。北齐在潢川南城新置弋阳郡,与原弋阳郡(治今隆古黄国故城)南北相望,出现南北弋阳。武平元年(570年),省北弋阳入南弋阳,更名定城,即弋阳郡治定此城。旋即省并州郡,改弋阳郡为南郢州,不久定城县省入南、北2弋阳县,以后南、北弋阳合并,复改称定城县。陈宜帝太建十一年(579年),北周静帝攻占定城,改弋阳郡为淮南郡,省定城为郡治。北齐、北周为弋阳郡治。唐武德三年(620年)改弋阳郡为光州,定城为弦州治。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废弦州复定城,隶光州。太极元年(712年)后历唐、五代北宋南宋、元皆为光州治。明洪武时废县入光州,以州代县,州管实土。

基本介绍

隋朝开皇初年仍置定城县,划归弋阳郡管辖。唐朝武德三年(620年)置弦州,贞观元年(627年)州废,县属光州,太极元年(712年)将光州州治从光山迁至此地,定城遂兼为州治所在地。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中的吴、南唐和五代中的后周均在此置光州。北宋时定城县属淮南西路光州,兼为州治。南宋时政区建制及隶属仍依北宋之制。元朝时定城县属汝宁府光州,兼为州治。明初废定城县省入光州,以州代县,州管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