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

汉代执行的一种制度
汉代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
释义: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郡国两制并行。[1][2][3]

制度起源

汉朝郡国并行制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dài]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