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曼斯

美国社会学家
霍曼斯(Homans,George Caspar),美国社会学家,社会交换论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院士。曾任哈佛剑桥等大学教授、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下,把操作心理学与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相结合,创立了社会交换论。[1]
霍曼斯的社会交换论把人的行为视作相互交换的过程,并以一系列普遍性命题来解释社会交换的存在及其过程:一、成功命题,即某种活动获奖次数越多,从事该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二、刺激命题,即某种活动在某种刺激条件下获奖,则在同一刺激条件下从事该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三、价值命题,即某种活动获奖的价值越高,从事该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四、丧失—满足命题,即获得某种奖励越多,这种奖励的价值也就变得越来越小;五、侵犯一赞许命题,即某种活动没有获得所期望的奖励,则可能引发侵犯行为,反之,奖励超出期望值,则更可能产生赞许性行为;六、理性命题,即在各活动方案中,被选择的总是被认为能产生较大价值的方案。该理论通过“有形交换和“无形交换”两种形式,把人的活动看作商品,借助“成本”“利润”“价值”“奖励”等物质和非物质的考虑来追求最大效用,并以此解释一切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1]
此外,霍曼斯还通过分析小群体提出了“内系统”与“外系统”之说。认为透过小群体可以导出对文明发展、结构和功能的规律的理解。他的主要著作有《人类群体》(1950)、《社会行为》(1961)、《情绪与积极性》(1962)、《社会交换的性质》(1967)。[1]

人物生平

乔治·卡斯帕·霍曼斯(1910年8月11日 - 1989年5月29日)出生于美国波士顿,成长在马萨诸塞州剑桥的一个富有家庭,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第三代孙子,母亲是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后代。早年在哈佛学院读书,学习英语文学,1932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并留任该校教学。1939—1941年任哈佛大学讲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在美国海军中服役。1946年回哈佛大学,正式调入社会学系,1953年升为教授。后到英国剑桥大学文学院读研究生,1955年获硕士学位。他曾出任过哈佛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和美国社会学协会1963—1964年度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