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县城

国家园林县城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于2006年1月6日提出的。截至2020年3月,住建部已先后分十个批次命名了363个国家园林县城。

开展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住建部决定在各省(区)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活动。

评选标准

1、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