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制
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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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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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制是某些
资本主义
国家多党并立、互争政权的政治制度
[1]
。各政党可以单独或联合参加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几个
政党
联合组织政府,参加政府的政党即为执政党或在朝党;只有少数议席、不参加政府的政党则为在野党,起某种监督政府并牵制其活动的作用。
多党制最早出现在
法国
,自1870年9月4日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成立至今,基本上实行多党制。此外,
意大利
、
比利时
、
丹麦
、
荷兰
、
挪威
等国,也实行多党制。
日本
,中国台湾也实行多党制,但以其第一大党
自由民主党
长期执政为特点。
多党制是
资本主义
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表现。
[1]
简介
多党制起源于法国。1789年
法国大革命
后,有30多个政治派别在活动,并且参加了 当时国民议会的选举。这些派别势均力敌,没有一个派别能够左右政局,取得稳定的多数。各个派别为了争取议会多数上台执政,便组成联盟参加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