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乒乓球规则

运用于奥运会乒乓球项目的规则
奥运会乒乓球规则(英文:Olympic Table Tennis Rules[1])是应用于奥运会乒乓球项目的规则。[1][2]
1988年,乒乓球被列入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3]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国际乒乓球联合规定乒乓球比赛采用黄色球。[4]2008年,北京奥运会乒乓球比赛取消了男女双打,使用新的团体赛制。[2]2012年,奥运会规定乒乓球单打比赛中每个协会的报名人数最多为2人。[5]2017年,国际奥委会决定将乒乓球混双项目加入东京奥运会。[6]
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的竞赛方法是根据国际乒联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乒联奥林匹克小组)制定的并经国际乒联理事会批准后实施的。[7]现行[a]奥运会乒乓球比赛采取11分制,单打比赛采用七局四胜制,团体赛由三名运动员组成,采用五场三胜制和五局三胜制[b],队伍中每名运动员需出场两次。竞赛方法采用分组预选和单淘汰加铜牌附加赛或排名淘汰赛加铜牌附加赛的方式。[2][9]

历史沿革

1988年,乒乓球被列入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并设有男、女单打和男、女双打4个项目。[3]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国际乒乓球联合将乒乓球比赛的白色球改换成黄色球。[4]2004年,奥运会对乒乓球双打比赛规定,来自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双打选手在比赛进行的过程中只能处于场地的同一半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