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毙鹰事件”是指公元1714年康熙巡幸塞外,胤禩因不能作陪而送两只海东青,但到了康熙手里却成了死鹰的事件。[1] 公元1714年,康熙巡幸塞外,皇八子胤[yìn]禩[sì]因故未能随行,挑选了两只上等的海东青,让替自己请假的太监交给康熙。但两只鹰到了康熙手里时,已经奄奄一息,濒临死亡。[1] 事件发生后,康熙勃然大怒,召集起诸皇子,大骂胤禩。[1]1715年正月二十九日,康熙又宣布停发胤禩及属官俸银俸米、执事人等银米。[3]胤禩遭此一击一蹶不振。[1] 事件背景
《清圣祖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一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甲午十一月项下记载,康熙巡幸塞外,让诸成年皇子随驾,经由密云县(今密云区)、花峪沟等地前往热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