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农业厅曾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

湖南省委、省政府赋予农业厅的职能主要有15项:
(一)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农用水域与滩涂、草地使用权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