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
不堪“情郎”纠缠杀人犯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李梅,女,
重庆
一农妇。
2013年1月,李梅因不堪“情郎”纠缠将其勒死。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对其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李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梅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1]
人物经历
变味牌友
法庭上,据李梅供述,她丈夫在外面打工,她在家务农,农闲的时候就喜欢去打麻将。2012年11月的一天,李梅在重庆
江津区
蔡家镇
一茶馆打麻将,因输了钱,就在牌桌上找被害人龚仿借了200元钱。因为都是牌友,当晚,龚仿便送她回家,并以不让她还钱为条件与 她发生了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