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

纵火
纵火(英语:Arson)是一项犯罪,指蓄意焚烧建筑物、车辆、财物或山林等自然物的行为。纵火有别于自燃、意外火灾和闪电等然现象引起的山火。故意放火和恶意烧毁或企图烧毁任何属于别人的大楼、建筑物或财产(如房屋、教堂或船只),或烧毁自己财产(通常带有犯罪的或报复的意图)。

原因动机

纵火的动机多种多样,包括行为失常、掩盖其他犯罪、保护私有利益、政治动机、儿童纵火以及其他动机如农民焚烧稻草、扫墓时焚烧杂草等。在行为失常的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与火灾中被损毁的物品或其所有者有密切关系,或者关系不明确,如放火癖。纵火者可能会考虑如何减少罪行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火灾造成的群众效应。掩盖其他犯罪的纵火行为可能用于消灭盗窃、谋杀或贪污等罪行的证据。出于经济利益,一些人可能会蓄意纵火破坏物资,例如为了土地开发而焚烧古迹。政治动机的纵火可能旨在对公众造成压力和恐慌,改变某些政治、社会、种族或宗教现状。纵火也是冲突事件中常使用的攻击或防御手段,如巷战或街头暴乱中燃烧物品制造路障,或在军事上作为火攻战术。儿童纵火通常是出于对火焰的好奇。

出处

1、《史记·五帝本纪》:“瞽叟 尚复欲杀之,使 舜 上涂[lǐn][]叟 从下纵火焚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