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直隶州

泰安直隶州
泰安直隶州是清朝时期设置的行政单位,原为泰安州,属于济南府。在雍正二年(1724年)升格为直隶州,治所位于泰安(今泰安市)。雍正十三年(1735年)进一步升为泰安府。1913年,泰安直隶州的行政级别被废除。

行政区划

在泰安直隶州时期,该州下辖三个县:新泰县、莱芜县和肥城县。这些县份随着泰安直隶州的升级而成为泰安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