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人物经历

1963年9月在上海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学习。
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先后历任杭州第一制药厂技术员、杭州民生制药厂厂长、浙江省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