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诱发电位

视觉诱发电位
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电生理现象。在视野范围内,以一定强度的闪光或图形刺激视网膜,可在视觉皮层或头颅骨外的枕区记录到电位变化。研究人类的感觉机能、神经系统疾病、行为与心理活动等的重要手段。

实际应用

诱发电位(evoked potential,EP)是指给予神经系统某一部位适宜刺激,在神经系统相应部位所记录到的电位变化。通常把与刺激信号有严格关系的特定反应电位称为特异性诱发电位,这种特异性诱发电位是诱发信息以神经发放形式,在神经通路不同水平上不断组合形成的一系列神经电活动。由于诱发反应与诱发刺激之间在时间上有恒定的关系,因此根据神经冲动传导时间便可以判定诱发电位中不同的反应所代表神经通路的水平。如果某一水平发生病变或功能障碍时,诱发电位的相应部分就会出现潜伏期、波幅及波形的改变。一般地说:(1)F-VEP异常提示视网膜至视皮层之间的病变,异常程度与视功能障碍程度相一致,视网膜病变通过ERG可以识别;(2)F-VEP正常、P-VEP异常提示屈光系统的病变,屈光系统的病变通过眼科常规检查可以验证;(3)F-VEP正常、P-VEP正常表示视功能正常;(4)F-VEP正常、P-VEP检查不配合或眼科常规检查正常提示自诉的视功能障碍情况不真实。
眼球钝挫伤致眼部毁损,符合重伤第十条的评定为重伤。造成视力障碍的,按障碍程度进行评定。VEP除对视功能障碍可以进行定量评定外,对于各种视功能障碍的病变也有一定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价值。虽然VEP是一种客观评定视功能的方法,但在法医学鉴定中应用还注意以下问题:(1)VEP属于皮层电位,精神状态对VEP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测试中应保持被试者处于清醒、安静的状态。(2)对于P-VEP的测试结果判定,要特别注意被试者的注视程度,注视不良可以造成P-VEP的潜伏时间延长,波幅降低甚至消失,对此不要误认为视功能的障碍;(3)个别视野严重损伤的患者,虽然有时视力较好(0.1~0.3),但也可以造成VEP的无波,因此在分析VEP结果的同时要注意中心视功能和周边视功能情况。(4)视力低的患者其VEP、ERG不一定就会出现异常,这可以作为伪盲的一种鉴别手段,伪盲的VEP、ERG均正常。
研究结果证明,应用ERG和VEP可以诊断视觉通路上的病变,能客观、定量、定位地评价视功能障碍的类型和程度。VEP是目前视神经病变最敏感的客观检查方法,借此可以对临床诊断进行进一步确认。应用ERG和VEP,能准确反映病情,可以作为眼外伤鉴定的客观指标,在法医临床学中意义重大。结合眼科常规检查可以识别伪盲和明显夸大视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