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效能

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的理念
自我效能(self-efficacy),是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班杜拉在1977年提出的概念,指人们对自身达成既定行为目标所需行动过程的组织和执行能力的判断[1][2]
自我效能是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的动机理论的核心[1]。根据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自我效能影响人们的选择和行为过程,在三元交互决定模型中属于个体因素,与环境、先前的行为以及其他个体因一起,共同决定行为的产生[2]
自我效能的建构有四个主要的信息来源:绩效经验、替代经验、言语说服和情绪唤醒状态。这些信息来源中的一个或多个同时发挥作用,使自我效能得以提升或降低[2]。自我效能具有五大功能: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决定人们努力程度和持续时间,影响人们对困难的态度,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归因方式,影响学习(活动)的情绪和效率[1]

基本介绍

“自我效能”由美国 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在20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20世纪末已经成为教育界的一个关键理念,正在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管理、运动以及诸如发展中国家的 艾滋病(AIDS)等看起来极为棘手的社会问题等领域。它同时也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横扫心理健康领域的“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运动的主要特征。“积极心理学”的重点发展性格中的优势,而不是减弱不良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