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成立于1946年1月13日,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也是唯一一个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简称联合国安理会或安全理事会。[1]
1946年1月17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自第一次会议以来,安全理事会的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安理会曾前往许多城市开会,包括197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1990年在巴拿马的巴拿马城以及瑞士日内瓦。[2]
联合国安全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都有一个投票权。根据《宪章》规定,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安全理事会是判断和平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的第一道防线,促请争端各方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施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任期一个月。[3]

发展历史

联合国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