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刻石

秦始皇东巡刻于峄山的记功刻石
[]山刻石》,又名《峄山碑》,是公元前219年(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东巡至邹峄山(今山东省邹县东南峄山)时所立的最早刻石,用于颂扬功德。[1]
《峄山刻石》圆首方座,高218厘米,宽84厘米,两面刻字,小篆书,传为李斯所书。碑文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为“始皇诏”,144字;后半部分为“二世诏”,79字。[1][3]刻石立在山东邹县峄山书门,但毁于南北朝时期。现有宋代摹刻碑存于西安碑林,元代摹刻碑存于邹城博物馆[3][2][4]
《峄山刻石》碑文的形式皆为四言韵文,字迹横平竖直,布白整齐,笔画挺匀刚健,风格端庄严谨,一丝不苟,称为"玉箸篆",两千年来几为小篆正宗,对后世碑刻铭文书法,都有一定的影响。[5]大篆演变为小篆,并开始走向规范和定型,这是中国汉字内在发展规律的体现,也是社会经济文化长期发展的必然产物。包括《峄山刻石》在内的秦代诸刻石,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规整、秩序和理性。这一审美理想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左右着书法艺术的发展,并且成为人们对书法艺术的审美定势。[6]

创作背景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增强对全国的控制,先后五次远巡各地。始皇帝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来到山东省邹县东南的峄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