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垄断资本和政权结合的资本主义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State Monopoly Capitalism),是垄断组织和国家政权合为一体的资本主义[5][1]。这种结合所形成的新型垄断资本,高于一般私人垄断资本,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的垄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6]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一概念由列宁在俄共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起草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部作品中他列出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和目的[2][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最初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之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29年—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随后的特种萧条时期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迅速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继续发展,并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支配力量[3]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作为资本的新的、最高的社会化形式,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社会化发展的某些要求,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并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准备了最完备的物质基础。然而,由于它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因而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其他矛盾[3]。列宁曾评价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工人的苦役营,资本家的天堂[7]。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教授李[chōng]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来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不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8]

定义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同拥有莫大势力的资本家同盟日益密切地溶合在一起”的一种资本主义高级形式,即帝国主义政府在直接参与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中,同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并凌驾于私人垄断资本之上的调节社会经济和为垄断资本利益服务的一种资本主义高级形式[9]。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一概念由列宁在俄共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起草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马克思曾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思想或理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