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山东莘县特大杀人案

2014年发生在山东省莘县的刑事案件
2.26山东莘县特大杀人案,是指2014年2月25日发生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魏庄镇邵净庄村的一起特大杀人案。[2][1]
2013年7月,隔墙邻居邵振方与邵度芳经协商共同垒起了两家之间的院墙。同年9月邵振方的儿子邵明龙结婚后,于11月在家中上吊自杀,邵明龙妻子邵某某携女离家。邵振方找人算命后,认为是邵度芳故意垒斜院墙所致,遂产生杀人念头。2014年春节前,邵振方将邵度芳家的狗毒死,并购买了砍刀匕首,预谋报复邵度芳。2014年2月25日晚11点许,邵振方携砍刀、匕首通过房顶进入邵度芳家中,持砍刀和匕首砍刺邵度芳及其妻子赵秀香和其两个儿子邵明顺、邵明立,致四人当场死亡。后邵振方逃跑。[2]2014年2月26日中午12时左右,邵振方在滨州邹平县被专案组民警抓获,并于2014年10月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2]

事件背景

2013年7月,莘县魏庄镇邵净庄村的隔墙邻居邵振方与邵度芳经协商,由邵振方垒南边院墙,邵度芳垒北边院墙,共同垒起了两家之间的院墙。同年9月12日,邵振方的儿子邵明龙与同村一离异女性邵某某结婚。11月1日,邵明龙在家中因琐事上吊自杀,后其妻邵某某携女离家。邵振方找人算命后,认为这一系列家庭变故均系邵度芳故意垒斜院墙,造成自家风水不好所致,遂产生杀人念头。2014年春节前,邵振方用杀鼠剂将邵度芳家的狗毒死,又购买了砍刀匕首,预谋报复邵度芳。[2]

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