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特大洪水

1998年中国发生的全流域性洪涝灾害
1998年特大洪水是一场包括中国长江、嫩江松花江等江河流域地区的大洪水。是继1931年和1954年两次洪水后,20世纪发生的又一次全流域型的特大洪水之一;嫩江、松花江洪水同样是150年来最严重的全流域特大洪水。[4]
1998年入夏,长江流域发生了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先后出现8次洪峰,有360多千米的江段和洞庭湖鄱阳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嫩江、松花江发生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先后出现3次洪峰。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区沿江、沿湖的众多城市和广大农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生产受到严重威胁。[4]
据统计,包括受灾最重的江西、湖南、湖北、黑龙江四省,[4]中国共有29个省(区、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5]造成中国1.8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4150人,直接经济损失2550.9亿元。[3]

事件背景

1998年2月,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水利科学院、国家地震局及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商讨1998年汛期的重大灾害预测问题。会上认为,1998年夏季长江中下游可能发生较大水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