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调剧

桂北地区汉族戏曲剧种
彩调剧又叫调子、彩调、彩灯、哪[]嗨等[1][5],是桂北地区的戏曲剧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被誉为“充满泥土芬芳的快乐剧种”。[6][2][3]
关于彩调剧的起源,有一种观点认为是源自清康熙元年湖南花鼓戏的演变,另一种典型观点认为是在汉民族民间歌舞形式基础上演变而成的花灯采茶系列的民间小戏。[7][8]之后随着清初花鼓戏的兴起,一些湖南花鼓艺人迁移到广西谋生,经过康、乾、同、光等百多年的孕育演变,彩调经历了“对调子”(一丑一旦)时期、“三小戏”(小生、小丑、小旦)阶段和“江湖调”时期(多角色的市井生活小戏)三个发展阶段。彩调剧表演采用桂柳方言,以小生、小旦、小丑(三小)的载歌载舞为主要表现形式。其唱腔属于联曲体,分为板、腔、调三大类。音乐伴奏分为左、右场,左场使用弦乐,右场为击乐。彩调剧涉及劳动、爱情、家庭生活等主题,口传和手抄本在民间广泛传承。深植于乡村民众之间,与当地民间俚曲小调紧密结合,彩调剧表演风格以内容谐趣、形式活泼而著称。代表作品包括《刘三姐》《三朵小红花》《五子图》《龙女与汉鹏》和《王三打鸟》。[9]代表人物有傅锦华覃明德、周瑾、杨步云、张玉姣等人。[10][11][12][8][3]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彩调剧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八桂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彩调剧在广西地区以民间小调、方言俗语、风俗习惯等为基础,发展成为一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小戏,不仅包含了当地的风俗习惯,而且紧密关联着当地人的物质活动,对当地人的思想、道德和审美意识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1]

名称由来

彩调的名称各地不一,桂林柳州、河池等地称“调子戏”“采茶”“哪嗬嗨”;左、右江地区的宁明百色等地叫“大采茶”“嗬嗨戏”;平乐荔浦等地叫“山花灯”“彩灯”“采茶戏”。但以称“调子戏”“采茶戏”最为普遍。[13]在1952年参加中南区第一届戏曲会演后,[14]被列为全国各剧种之一,定名为广西调子戏。1955年,彩调剧第一次上北京参加全国群众业余音乐舞蹈观摩演出,对报剧种一事众说不一,有人建议报 “采茶”,有人仍坚持报“调子戏”。担任广西文艺代表团团长的著名艺术教育家满谦子经过深思熟虑,征求大家的意见后确定为彩调剧。代表团到北京后,中国戏剧家协会在为广西的壮剧《宝萌芦》举行座谈会时,与会的专家学者谈及广西“彩调”的定名表示赞同。于是,在演出《龙女与汉鹏》和《王三打鸟》时,正式沿用“彩调”这个剧种名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