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觉民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林觉民(1887年—1911年5月3日[2][3]),男,字意洞,号抖飞,又号天外生,福建闽侯县人(现已划入福州市管辖),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1]
清朝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林觉民出生于福建省闽侯县,幼时即被其父过继给叔父林孝颖。林觉民的童年与少年时代均在福州度过,15岁时入全闽大学堂学习,汲取到大量新思想。随后,林觉民在家乡兴办女子学校,但被林孝颖中断,并于清朝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送其赴日本留学。[4]到日本后不久,林觉民主动加入了同盟会,在日本各地巡回演讲,并于清朝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底决定参加广州起义,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4月返回家中奔波忙碌革命事宜。1911年4月24日,林觉民写下《与妻书》《秉父书》与《告父老书》,于三日后亲身参与了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其于1911年5月3日被清廷枪杀处死,时年二十四岁。[1][5]
福建博物院研究员林丹认为,林觉民兴办女子学校、反对封建帝制与君主立宪制度、宣扬民主革命思想、策划组织广州起义等行为,展现了一代人为国家、为民族舍生取义的伟大精神。[6]

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