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

夜间商品买卖的场所
夜市(Night Market)是指夜间商品买卖的场所,是城市兴起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一般设在城市中心繁华地区、车站、码头或重要的交通出入口。[2]
中国古代夜市萌芽于汉代,兴起于唐中晚期,盛行于两宋,明清得到进一步发展。夜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小农经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和生活模式。街巷制取代里坊制,以集市、瓦肆为代表的城市商业经济空前繁荣,其管理制度、夜间贸易与市民流动在都城空间中互构为紧密关联的社会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夜市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短暂式微、改革开放初期的鼓励经营、20世纪90年代市容整治下的驱散疏导,以及21世纪的加快推进发展等4个阶段。[2][3][4]
夜市可分为临时夜市和长期夜市两种。临时夜市同节气、风俗、气候、宗教等因素有关,在一年中的某个固定时间出现,时间一过则自行取消。长期夜市则是长年举行的夜市,分商业夜市和文化夜市。商业夜市主要经营各种商品、风味小吃及生活服务业务,主要满足人们的购买要求。文化夜市是对沿街的影院、剧场、文化馆、游乐场等娱乐项目的统称,主要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要。按照形成方式,夜市也可分为商圈夜市、观光夜市和流动夜市;按照业态丰富度、时间维度、夜间经济集聚度,夜市还可分为延伸型、专项型和综合型。夜市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又是商业繁荣的显著标志。夜市对方便群众购买,丰富人们业余生活,满足人们多方面需要起着重要作用。[2][3][5]

历史沿革

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