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1952年7月11日-),女,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市麻豆区,台北大学(前身为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地政系毕业,台湾地区第10、11任领导人陈水扁的妻子。[8][9][10][2][3]
1975年2月,吴淑珍与陈水扁在台北结婚。1979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后,陈水扁在吴淑珍支持下加入了“美丽岛军法大审律师团”。1985年9月,陈水扁参加台南县长选举,最终落败。在落选后的谢票过程中,吴淑珍被一辆大卡车撞倒,导致半身瘫痪。[11]1986年,在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案”入狱后,吴淑珍“代夫出征”,参选“立法委员”,并以第七名当选。卸任“立法委员”后,吴淑珍未再担任公职或参选,专心担任政治人物陈水扁妻子的角色。[11][2][12]2000年,陈水扁在台湾地区第二次领导人直选中以39.3%的支持率当选。[13][14]2004年,台湾媒体披露吴淑珍利用子女户头炒股,每年进账3000多万元(新台币),引发内线交易争议。[11]2006年11月,台北高等地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弊案,吴淑珍等人被提起公诉。[15]
2006年12月,台北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机要费案,吴淑珍出庭,但未认罪。其后,吴淑珍连续称病请假16次,拒不出庭。[16][17][18]直到2009年2月,吴淑珍再度出庭应讯,此后合议庭开启了对其相关弊案的密集审理。[19]2009年9月,台北地方法院对“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新台币)。[20][21]2010年6月,台湾高等法院就“陈水扁家庭弊案”作出二审判决,吴淑珍被判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新台币)。[22]2011年2月吴淑珍入监时因健康状况不佳,无法自理,遭台中监狱培德拒收。最后台“高检署”宣布,将吴淑珍责付给其子陈致中,限制住居并禁止出境。[23][24]2022年7月,陈水扁及吴淑珍涉讼逾15年的“国务机要费案”,台湾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陈水扁、吴淑珍等获免诉,但吴淑珍涉洗钱部分判刑2年。[25]2024年6月,吴淑珍所涉洗钱案申请停审,获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准许。[26]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