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1799年),清高宗,清朝第六位皇帝,清世宗雍正帝第四子,生母 为雍正帝熹贵妃(追封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弘历自幼受祖父康熙帝宠爱,在雍正帝即位后,于雍正元年(1723年)被秘密立为皇储,雍正十一年(1733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去世后,弘历登基,年号“乾隆”。[1][2] 弘历即位后,政治上实行“宽严相济”方针,在继承雍正帝政治遗产的基础上,调整了一系列严苛的政策,安抚宗室,整顿吏治;经济上鼓励垦荒,兴修水利,促进了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在执政中期达到了清王朝“康乾盛世”的最高峰。在军事方面,弘历通过一系列边疆地区战事,强化了中央政府对新疆、西藏等地的控制,为近代中国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在文化方面,弘历主持编纂了《四库全书》等文化典籍,为传统文化的保存与整理起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奉行“文字狱”的文化专制政策。在执政晚期,弘历宠信和珅,弊政丛生,导致吏治败坏、贪污盛行,社会矛盾加剧,清王朝进入由盛入衰的转折点。[3][4] 生平事迹
早年经历